穗府辦函〔2020〕23號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州市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廣州市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工作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中遇到問題,請徑向市市場監管局反映。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0年3月26日
廣州市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按照《國務院關于在自由貿易試驗區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的通知》(國發〔2019〕25號)、《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東省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實施方案的通知》(粵府函〔2019〕405號),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在我市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對所有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按照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化審批服務等四種方式分類推進改革。其中,在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廣州南沙新區片區(以下簡稱南沙自貿試驗區)內,將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設定(以下統稱中央層面設定)的523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和我省地方性法規、省政府規章設定(以下統稱地方層面設定)的3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全部納入改革范圍;上述事項中由省級以下政府部門實施且不涉及調整適用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有關規定的,在南沙自貿試驗區外同步推進改革。
二、主要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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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細化我市涉企事項清單。在粵府函〔2019〕405號文梳理形成的《廣東省“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事項清單》(中央層面設定,2019年版,附件1)及《廣東省“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事項清單》(地方層面設定,2019年版,附件2)的基礎上,逐項細化事項名稱、審批層級和部門、改革方式、具體改革舉措、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措施等內容。上述清單之外不得違規限制企業(含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下同)進入相關行業或領域,企業取得營業執照即可自主開展經營。南沙自貿試驗區可根據實際情況制定適宜自貿試驗區的目錄清單(市市場監管局牽頭,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市級主管部門、南沙自貿試驗區配合)
2.對事項清單實行動態管理。鼓勵各區、各部門在法律法規允許范圍內,對清單相關事項采取更大力度改革舉措。其中,對采取優化審批服務改革方式的事項,除法律法規規定作出許可決定前應當進行現場勘查核驗的,可結合本地實際改為實行告知承諾。對改革實施中需調整改革方式、具體改革舉措、事中事后監管措施的事項,由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市級主管部門(以下簡稱涉企部門)研究,經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后將調整意見報送市市場監管局,由該局匯總后按程序報批并向社會公布。(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各涉企部門配合)
?。ǘ┓诸愅七M審批事項改革。
各區、各部門要按照國發〔2019〕25號文要求和《廣東省市場監管條例》等規定,分類推進審批事項改革。
1.對直接取消審批的事項,市場監管部門要及時將相關企業設立或變更登記信息通過政務信息共享平臺推送至各有關涉企部門,各有關涉企部門及時獲取信息將企業納入監管范圍,依法實施事中事后監管,堅決克服“不批不管”問題。(市市場監管局、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牽頭,各涉企部門按職責負責)
2.對審批改為備案的事項,各有關涉企部門要公開清晰的備案辦理材料、程序、時限;原則上要實現當場辦結,不得將實地勘查、檢驗檢測、專家評審等作為辦理備案的前提條件。企業備案后,各有關涉企部門要依法實施有效監管。對未按規定備案或備案信息不實的企業,要明確監管規則,依法調查處理并采取措施予以糾正。對審批改為備案的事項,原則上要按照“多證合一”的要求在企業登記注冊環節一并辦理,由市場監管部門及時將備案信息推送至各有關涉企部門。確需到各有關涉企部門辦理備案的,原則上要納入“廣東省‘多證合一’備案信息申報系統”,并簡化備案要素,強化信息共享,方便企業辦事。(市市場監管局、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牽頭,各涉企部門和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負責)
3.對實行告知承諾的事項,各涉企部門要依法準確完整列出可量化可操作、不含兜底條款的經營許可具體條件,明確監管規則和違反承諾的后果,一次性告知企業,并提供告知承諾書示范文本;對企業自愿作出承諾并按照要求提交材料的,要當場作出審批決定;要將企業承諾內容通過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統(以下簡稱三平臺)公開,方便社會監督。
各有關涉企部門應將通過告知承諾領證的企業與通過一般審批程序領證的企業平等對待,根據風險狀況加強事中事后監管,不得對通過告知承諾領證的企業給予差別性待遇,包括加大“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抽查比例或頻次、實行差異化的信用監管等;對此類企業的監管標準和規則必須與其辦證時的告知內容保持一致,因不一致造成的損失由各有關涉企部門承擔。(各涉企部門和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負責)。
4.對優化審批服務的事項,各有關涉企部門要通過下放審批權限、壓減審批要件和環節、延長或取消許可證件有效期、公布總量控制條件和存量情況、深入推進審批服務標準化等舉措,切實優化審批服務,提高審批效率、降低辦事成本。同時,各區、各部門要針對企業關心的難點痛點問題,積極探索優化審批服務的創新舉措。(各涉企部門和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負責)
(三)建立和完善改革配套政策措施。
1.實現企業登記注冊與經營許可有效銜接。市場監管部門要推行經營范圍規范化登記,建立涉企經營許可和經營范圍表述的對應關系;要根據企業自主申報的經營范圍,明確告知企業需要辦理的經營許可事項,并將相關企業登記注冊信息通過政務信息共享平臺精準推送至各涉企部門。各涉企部門要依企業申請及時辦理相關經營許可,并將辦理結果通過政務信息共享平臺推送至市場監管部門。其中,南沙自貿試驗區要根據本區實際情況梳理適合自貿區政策的經營范圍及對應關系,報市市場監管局統籌配置。(市市場監管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牽頭,各涉企部門、南沙自貿試驗區按職責負責)
2.加強涉企經營信息歸集共享。各區、各涉企部門要按照我市政府部門涉企信息統一歸集公示工作要求,依托“數字政府”建設,加強跨部門涉企經營信息數據共享歸集應用,及時將企業登記注冊、經營許可、備案、執法檢查、行政處罰等信息歸集至三平臺并統一記于企業名下,向社會公示。(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牽頭,各區人民政府、各涉企部門按職責負責)
3.提升政務服務水平。進一步深化應用電子證照和共享數據,加大電子證照簽發力度,優化辦事流程、精簡辦事材料、壓縮辦理時限、減少跑動次數,提升涉企經營許可全流程網上辦理能力,切實提升審批服務質量和效率。進一步梳理涉企經營許可關聯關系,完善行業準入審批“全景圖”并向社會公布,推行“一件事一次辦”主題式服務,對“一件事”涉及的全部經營許可事項,逐步實現只填一張表格、提交一套材料,以及有關主管部門聯審聯辦、同步發證。(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牽頭,各涉企部門按職責負責)
4.創新和加強事中事后監管。要堅持放管結合、并重,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原則,加強審批與監管的銜接,健全監管規則和標準,堅決糾正“不批不管”“只批不管”“嚴批寬管”等問題。要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跨部門聯合監管和“互聯網+監管”,對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實行包容審慎監管,對高風險行業和領域實行重點監管。要加強信用監管,依法查處虛假承諾、違規經營等行為并記入信用記錄,實行失信聯合懲戒。要強化社會監督,依法及時處理投訴舉報,引導社會力量參與市場秩序治理。要增強監管威懾力,對嚴重違法經營的企業及相關責任人員,依法撤銷、吊銷有關證照,實施市場禁入措施。(各涉企部門按職責負責)
三、組織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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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負責統籌領導我市‘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工作。市市場監管局會同市政府辦公廳、市司法局具體協調推進改革,做好調查研究、政策解讀、協調指導、法治保障、督促落實、總結評估等方面工作。市商務局負責指導做好“證照分離”改革與對外開放政策的銜接。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負責改革試點信息化保障,暢通涉企信息推送、歸集、共享的實現路徑,確??v向各級聯通、橫向普遍接入。事項市級主管部門要主動對接國務院、省級主管部門,對涉企經營許可事項逐項細化改革舉措,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具體辦法,壓實監管責任,并督促指導服務企業的辦事機構修訂辦事規則、調整業務流程、改造信息系統、完善服務指南、強化監管措施。各區人民政府對本地區改革試點工作負總責,要明確牽頭部門,制定實施方案,健全工作機制,強化責任分工,扎實推進改革。
(二)做好宣傳解讀和培訓工作。
各區、各部門要積極做好宣傳報道、文件解讀等相關工作,重點突出試點對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積極作用;要加強一線工作人員業務培訓,吃透改革精神、掌握改革政策、熟悉改革操作,確保各項改革政策執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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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各部門要健全激勵約束機制和容錯糾錯機制,充分調動改革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狠抓工作落實;要密切跟蹤改革試點進展,及時收集上報各方意見建議,對可能出現的輿情風險要做好研判,制定應急預案;要加強總結評估,及時完善政策舉措,發現和推廣典型經驗,確保試點取得預期成效,不斷提升企業獲得感。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