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頻解讀】
【文字解讀】
一、制定文件的背景、依據、目標和任務
?。ㄒ唬┍尘啊!稄V州市物業管理條例》第八十一條規定“市房屋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法建立健全物業服務人信用管理制度”。為貫徹落實條例,完善物業服務企業信用信息管理制度,規范物業服務企業行為,我局根據上位法規定,制定了《廣州市物業服務企業信用信息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二)依據。1.《物業管理條例》、2.《廣東省社會信用條例》、3.《廣東省市場監管條例》、4.《廣州市物業管理條例》、5.《廣州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6.《廣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規定》、7.《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建立完善失信約束制度構建誠信建設長效機制的指導意見》
(三)目標和任務?!掇k法》制定后會對于完善物業服務企業信用信息管理制度、規范物業服務企業行為可以產生積極的社會影響。
二、主要內容
(一) 《辦法》的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的物業服務企業信用信息管理。
《辦法》所稱物業服務企業,是指依法在本市商事登記的經營范圍包含物業管理,且已實施物業管理活動的企業。
《辦法》所稱物業服務企業信用信息,是指市、區住房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在依法履行職責提供服務過程中產生或者獲取,并可用于識別、分析、判斷物業服務企業信用的客觀數據和資料。
?。ǘ┳》拷ㄔO行政主管部門歸集、采集的物業服務企業信用信息
市、區住房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歸集、采集的物業服務企業信用信息主要包括下列內容:
1.基礎信息:物業服務企業的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的姓名和聯系方式、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以及企業主要管理人員的個人身份信息和從業狀況信息;
2.守信信息:符合《廣東省社會信用條例》第十四、第十五條規定,由區級以上住房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表彰獎勵信息。
3.失信信息:符合《廣東省社會信用條例》第十炠、第十五條規定,由相關行政管理部門作出的行政處罰信息,物業服務企業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信息,物業服務企業違法違規提供虛假資料、隱瞞事實真相等弄虛作假行為的信息;
4.提示信息:服務項目信息和企業經營財務信息。服務項目信息主要包括物業服務企業在本市所有服務項目的名稱、地址、物業類型、建筑物面積、收費標準、合同期限等信息:企業經營財務信息主要包括《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納稅申報鑒證報告》中的營業總收入、主營業務收入、利潤總額、納稅總額等信息。
?。ㄈ┳》拷ㄔO行政主管部門建立物業企業信用檔案
市、區住房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信用信息系統及時、完整、準確、規范地記錄物業服務企業的守信信息和失信信息,監督管理信用信息系統中物業服務企業填報的基礎信息和提示信息,建立物業服務企業信用檔案。
(四)向社會公示的物業服務企業信用信息
市、區住房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將物業服務企業的下列信用信息向社會予以公示:
1.基礎信息中物業服務企業的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的姓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2.守信信息;
3.失信信息;
4.提示信息中服務項目的名稱、地址、物業類型、建筑物面積;
5.其他依法應當公示的信息。
?。ㄎ澹┪飿I企業信用信息公示期限
市、區住房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公示《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的物業服務企業信用信息的,應當自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示。信息公示期限按照下列規定設定:
1.物業服務企業從事物業管理活動期間相關商事登記信息,包括:企業的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的姓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2.物業服務企業為服務項目提供服務期間的項目信息,包括:項目的名稱、地址、物業類型、建筑物面積的信息;
3.守信信息有有效期的,公示期限與有效期一致;無有效期的,公示期限至信息被取消之日截止;
4.失信信息的公示期限自信息產生之日起3年。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物業服務企業信用信息公示期限屆滿的,轉為檔案保存,但可以查詢。
?。┪飿I企業信用信息的利用
業主在選聘物業服務企業時可以使用物業服務企業信用信息,提倡業主選聘守信的物業服務企業。
市物業管理行業協會應當將市、區住房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公布的物業服務企業信用信息作為對其進行信用評價的重要依據。
?。ㄆ撸┪飿I企業申請不公開守信信息。
物業服務企業可以向住房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相關行政管理部門申請不公開其表彰獎勵等守信信息。
表彰獎勵等守信信息是市、區住房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產生的,物業服務企業向產生信息的住房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不公開;表彰獎勵等守信信息是市、區相關行政管理部門產生的,物業服務企業可以向相關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同級的住房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不公開。
市、區相關行政管理部門收到物業服務企業申請不公開守信信息的,應當在1個工作日內出具信息處理意見書,并告知同級住房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申請人。市、區住房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收到物業服務企業申請或者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信息處理意見書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不再公開相關信息,并告知申請人。
?。ò耍ξ飿I企業信用信息異議的處理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認為市、區住房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公示的物業服務企業信用信息存在下列情形的,可以向產生信用信息的住房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書面提出異議申請,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1.存在錯誤或者遺漏的;
2.公示的信用信息涉及其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
3.超過公示期限仍在公示的;
4.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市、區住房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廣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規定》的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的規定核查處理。
?。ň牛┬迯臀飿I企業失信信息
物業服務企業通過主動履行法定或者約定義務、參加信用修復培訓、提交信用報告、參與社會公益服務等方式糾正其失信行為、消除不利影響的,可以在失信信息披露3個月后,可以向產生失信信息的住房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相關行政管理部門申請在失信信息中標注信用修復情況。
物業服務企業提出信用修復申請時,應當在相關的服務項目公開做出信用修復承諾,并向產生失信信息的住房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相關行政管理部門提供書面信用修復承諾、主動履行法定或者約定義務等相關證明材料。
產生失信信息的住房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相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在收到信用修復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完成核查。住房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認為物業服務企業能夠主動糾正其失信行為、消除不利影響的,或者住房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收到同級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可以在物業服務企業失信信息中標注信用修復情況信息處理意見書的,可以在企業失信信息中標注信用修復情況,可以在失信信息公示期限屆滿前停止公示。
(十)對物業企業未按照規定填報信用信息的處理措施
物業服務企業違反《辦法》第九條第二款規定,未填報或者未按時更新企業的基礎信息、信用承諾、提示信息的,由區住房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
(十一)住房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物業企業信用信息管理過程中不得實施的行為
市、區住房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得實施下列行為:
1.超越履行職責的范圍查詢、共享或者使用物業服務企業信用信息;
2.篡改、虛構或者違反規定刪除物業服務企業信用信息;
3.泄露依法不得公示的物業服務企業信用信息;
4.泄露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物業服務企業信用信息;
5.法律、法規和規章禁止的其他行為。
(十一)《辦法》的施行日期和有效期限。
《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
三、解讀途徑
?。ㄒ唬┦姓T戶網站、本局官方網站;
?。ǘ皬V州市物業管理”微信公眾號;
?。ㄈ┦形飿I管理行業協會網站。
四、解讀時間
在《辦法》正式頒布后10日內,對社會公布解讀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