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弘揚敢為人先的改革精神,以優化營商環境牽引改革重點突破、整體推進,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推動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更好結合。
第一節 優化現代化國際化營商環境
牢固樹立“人人都是營商環境、處處優化營商環境”理念,對照世界銀行全球營商環境評估、國家和省營商環境評價體系,建設國家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城市。到2025年,營商環境達到全球先進城市水平,實現現代化國際化營商環境出新出彩。
一、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實行權力清單、責任清單、負面清單制度,確保各類市場主體在使用要素、享受支持政策、參與招標投標和政府采購等方面獲得平等待遇。落實國家財稅管理和減稅降費各項部署,深化稅收征管改革,推進稅務精確執法、精細服務、精準監管、精誠共治,鞏固培植稅源,打造具有影響力的開放型國際稅收平臺。推動產業政策向普惠化和功能性轉型,強化競爭政策基礎性地位,支持技術創新和結構升級。深入推進“證照分離”92“照后減證”93“一業一證”94改革全覆蓋,全面落實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95,實現“準入即準營”。深化行業協會、商會和中介機構改革。構建親清政商關系,完善企業家參與涉企政策制定機制,暢通投訴建議渠道。
二、建設便捷高效的政務環境
對標國內外最佳實踐,破解企業全生命周期辦事環節、時間、成本的痛點難點堵點問題。加快科技賦能便利化改革,促進各領域業務系統集成、數據共享,推動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革命性流程再造。提升業務審批效能,實現政務服務100%全程網辦、惠企政策兌現“免申即享”。建設智慧稅務,增強電子稅務局功能,推動多稅種綜合申報96、財稅銜接“合并報、一鍵報”。深入實施企業投資項目分類管理和落地便利化改革,推進投資項目審批告知承諾制97,實現企業投資從立項、辦理建筑許可、獲得電水氣到不動產登記全流程走在全國前列。
三、健全包容審慎的監管環境
建立健全鼓勵新經濟發展機制,探索實行觸發式監管98、沙盒監管99和“包容期”管理100。建立健全執法容錯糾錯機制,推廣市場輕微違法經營行為免處罰免強制清單101,通過批評教育、指導約談等行政指導措施,對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糾正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法免予行政處罰、免予強制執行。完善分級分類監管標準,逐步實現政府監管全行業(領域)覆蓋、全鏈條貫通、全生命周期跟蹤。強化跨行業、跨領域、跨部門協同監管,真正實現“進一次門、查多項事”。試點工程質量安全保險制度。加強和創新事中事后監管,探索形成政府監管、行業自治、企業自律、社會監督“四位一體”監管體系。
四、構筑公平正義的法治環境
實施《廣州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完善配套政策措施。聚焦政務服務、產權保護、自然人破產等領域立法先行,實現重大改革于法有據。深耕互聯網仲裁102,積極參與亞太經合組織企業間跨境商事爭議在線解決機制,打造世界知名仲裁機構,建設廣州國際商貿商事調解中心,提高國際民商事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水平。建立依法保護企業家合法權益機制。推進最高人民法院破產案件審理方式改革試點,率先探索司法出清、破產重整新路徑。推行民事訴訟繁簡分流機制改革,完善“府院聯動”機制103,支持人民法院等實施網絡查控和處理,提升審判執行的質量和效率。加快發展高端法律服務業,建設一批高水平涉外法律服務機構。
五、開展營商環境綜合授權改革
制定實施國家和省綜合授權事項清單,在市場準入、要素流通、項目審批、創新生態、外資外貿、事中事后監管、司法保障、政務服務、公共服務等領域推出重大改革措施,形成一批重大實踐成果。建設黃埔國家優化營商環境創新試點,支持南沙自貿試驗區、中新廣州知識城、廣州臨空經濟示范區等營商環境改革先行先試,建立與國際接軌的投融資、貿易、知識產權、仲裁等營商規則。
第二節 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
健全歸屬清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的現代產權制度。實施民法典,明晰產權歸屬、完善產權權能。健全以公平為原則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平等保護國有、民營、外資等各種所有制企業產權,健全自然資源資產產權、農村集體產權、知識產權保護等制度,加強產權執法司法保護。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定期評估、排查、清理各類顯性和隱性壁壘,推動“非禁即入”普遍落實,爭取國家支持開展放寬市場準入試點。堅持鼓勵競爭、反對壟斷,完善競爭政策框架,構建覆蓋事前、事中、事后全環節的競爭政策實施機制。統籌做好增量審查與存量清理,全面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健全公平競爭審查抽查、考核、公示制度,完善第三方審查和評估機制,持續清理廢除妨礙全國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存量政策。加大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司法力度,防止資本無序擴張。
第三節 深入推進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
爭創國家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試點,推動要素價格市場決定、流動自主有序、配置高效公平,提高全要素生產率。
一、創新要素供給方式
創新土地置換模式,健全建設用地、補充耕地指標跨區域交易機制,完善混合用地104、點狀供地105、彈性年期106、新型產業用地(M0)107等供地方式,優化土地儲備市區聯動機制,推進南沙新區土地管理改革綜合試點。完善適應超大城市特點的勞動力流動制度,健全勞動力資源共享平臺,探索適應新經濟發展的特殊工時管理制度。改革科技項目組織方式,建立主要由市場決定的科技項目遴選、經費分配、成果評價機制,壯大技術轉移機構和技術經紀人隊伍。加強財政資源統籌,優化中長期財政規劃管理,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促進財政支出標準化。完善企業債券“直通車”機制108。建立公共數據開放負面清單,探索分級分類開放利用。
二、完善要素交易平臺
支持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轉型升級,擴大交易覆蓋面,打造全國領先的綜合性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高標準建設中國廣州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集聚一批綜合實力強、專業化程度高的人力資源服務企業。辦好中國創新創業成果交易會,推進建設國家級知識產權運營中心。推廣應用“粵信融”“中小融”等企業融資平臺。建設大數據交易中心,促進數據價值轉化與增值。
三、深化要素價格改革
完善要素價格市場決定機制,推動生產要素由市場評價貢獻、按貢獻決定報酬,引導市場主體依法合理行使要素定價自主權。健全土地、勞動力等要素價格調查和信息發布制度。構建要素價格公示和動態監測預警體系,完善要素市場價格異常波動調節機制。依法實施價格收費目錄清單管理,清理規范不合理收費項目。加強要素領域價格反壟斷工作。
第四節 全面激發市場主體活力
毫不動搖鞏固和發展公有制經濟,毫不動搖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大力弘揚企業家精神、勞模精神、勞動精神和工匠精神,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和社會創造力。
一、積極開展國資國企綜合改革
爭取國家支持開展區域性國資國企綜合改革試驗,探索混合所有制改革有效形式和盤活國有存量資產新路徑,增強國有經濟競爭力、創新力、控制力、影響力、抗風險能力,做強做優做大國有資本和國有企業。加快國有經濟布局優化、結構調整和戰略性重組,發揮國有經濟戰略支撐作用,推動國有資本更多投向戰略性新興產業和先進制造業、基礎設施和城市更新、科技創新等關鍵領域。加強國有企業改革長遠規劃,提高國有企業盈利能力。推動更多國有企業資源及上市公司股權整合進入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在更大范圍和更高層次上推進資本運作。深化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大國有企業并購重組力度,持續推進國有企業改制上市。深化職業經理人109制度改革,完善市場化薪酬分配和中長期激勵機制,培育市場化、專業化、年輕化的國有企業家隊伍。健全協同高效的監督機制,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推進經營性國有資產集中統一監管。到2025年,進入世界500強的市屬國有企業力爭達3—5家。
二、促進民營企業高質量發展
完善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兩個健康”110政策體系,依法平等保護民營企業產權和企業家權益,保障民營企業依法平等使用資源要素、公開公平公正參與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進一步放寬民營企業市場準入,破除招投標等領域各種壁壘。降低民營企業生產經營成本,持續推進減稅降費政策“直達快享”111。鼓勵金融機構支持服務中小微企業,健全企業融資增信支持體系。深入實施“新時代穗商培養工程”112,加強民營骨干企業培育引導,催生更多“單打冠軍”企業113和獨角獸企業114。加快建設廣州開發區“中小企業能辦大事”先行示范區,支持廣州民營科技園創建國家民營經濟改革創新試驗區。健全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業賬款長效機制。到2025年,力爭全市中國民營企業500強約30家、上市民營企業約200家。
三、建立健全外商投資促進體系
全面貫徹外商投資法,保障外商投資企業國民待遇,提高投資環境的開放度、透明度和可預期性。深化境內境外資本市場互聯互通,健全合格境外投資者制度。保障外商投資企業平等參與政府采購、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產業園區和基礎設施建設。推動外商投資企業管理職能由重審批備案向投資促進、保護和管理轉變。
第五節 建設社會信用樣板城市
加強信用信息整合應用,發揮信用增值115作用,健全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促進信用服務實體經濟。
一、構建誠信建設長效機制
推動社會信用立法,健全信用信息分級分類管理制度,完善政務、商務、社會、司法等領域信用制度。強化政務誠信監測治理,建立政府失信責任追究制度。推行信用承諾制,完善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制度,完善失信主體信用修復機制和異議制度,鼓勵和引導失信主體主動糾正違法失信行為。加強信用工作隊伍建設,弘揚誠信理念、誠信文化,提升城市信用建設水平。
二、加強信用基礎設施建設
強化信用信息數據質量建設,規范公共信用信息管理使用,完善覆蓋各類主體的信用檔案,常態化充實信用信息數據資源。推進“信用廣州”平臺升級,建設信用監管、個人信用等應用支撐平臺。推動信用信息互通共享,推廣區塊鏈、多方安全計算116等技術應用,探索建立公共信用信息向市場主體有序開放機制。加強信用信息數據資源服務和監管,嚴格保護個人信息。
三、深化信用信息融合應用
推進“信易貸”117,拓展“信用+科技+普惠金融”創新應用。開展交通、餐飲、文旅、教育、醫療、家政等領域的“信易+”建設,推動信用惠企便民。在行政審批、招商引資、政府采購、招投標、財政資金扶持、知識產權等領域積極應用信用產品與服務。促進征信、信用評級、信用保險和信用擔保等信用服務業發展,推動信用創新實踐。支持越秀區創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先行示范區、廣州開發區開展廣東省信用建設服務實體經濟發展試點、南沙區創建信用治理創新先行區。
第六節 提高創造型引領型改革綜合效能
貫徹中央決策部署和省工作要求,深化重點領域改革攻堅,策劃一批戰役戰略性改革,增強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抓好創新鏈產業鏈融合發展、高水平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城鄉融合發展、民生服務供給、生態環境和城市治理等關鍵環節改革,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重大改革成果。建立跨區域協同創新機制,破除制約國際人才交流、科研協同攻關等體制機制障礙。扎實推進中央和省部署的改革試點,強化對全局改革的示范作用,鼓勵基層大膽改革創新。加強改革整體推進和督促落實,健全正向激勵和容錯糾錯機制,提升改革質量和實效。
注解:
92、證照分離:市場監管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和各相關行業主管部門頒發的經營許可證分開審批,并對所有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按照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化審批服務四種方式分類推進改革。
93、照后減證:除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金融安全、生態安全和公眾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外,分別采用適當管理方式將許可類的“證”分離出來,有效區分“證”“照”功能,盡可能減少審批發證。
94、一業一證:一個行業準入涉及的多張許可證整合為一張“行業綜合許可證”。
95、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在向行政機關申請辦理行政事項時,行政機關以書面形式(含電子文本)將證明義務、證明內容以及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一次性告知申請人,申請人書面承諾已經符合告知的相關要求并愿意承擔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行政機關不再索要有關證明并依據書面承諾辦理相關行政事項的工作機制。
96、多稅種綜合申報:納稅人在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等多個稅種時,可以通過“稅種綜合申報”功能填寫相應申報表,實現多個稅種一個入口、一次綜合申報。
97、投資項目審批告知承諾制:企業法人、項目單位或其他組織提出行政審批事項申請,在次要審批要件不全的情況下,審批部門一次性告知審批條件及所需材料,申請人以書面形式承諾其符合審批條件,并能夠按照承諾在規定期限內提交暫缺材料、履行相關責任,由審批部門作出事項審批決定的方式。
98、觸發式監管:政府部門為新興業態提供寬松的發展環境,減少日常監管干預,同時設定不可逾越的監管底線,一旦企業觸碰監管底線,即啟動監管執法。
99、沙盒監管:劃定一個范圍,對在“盒子”里面的企業,采取包容審慎的監管措施,同時杜絕將問題擴散到“盒子”外面,屬于在可控的范圍之內實行容錯糾錯機制,并由監管部門對運行過程進行全過程監管。
100、“包容期”管理:對新設立的新經濟企業尤其是小微企業給予1—2年的包容期,除違法犯罪、危害國家安全和公共安全、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外,堅持管理與服務相結合的原則,采取信用承諾、行政提示、行政約談、行政告誡等柔性監管方式,督促企業依法依規經營,給企業留足成長空間。
101、市場輕微違法經營行為免處罰免強制清單:以清單形式對市場主體輕微違法經營行為建立免予行政處罰和免予行政強制制度,涵蓋交通運輸、文化、旅游、電子商務、廣告、建設、能源、燃氣、礦產冶金等重點行業,依法規范行政執法行為,通過說服教育、勸導示范、指導約談等柔性措施,加強日常監管和指導。
102、互聯網仲裁:又稱網絡仲裁,指利用互聯網等網絡技術資源提供仲裁服務的網上爭議解決方法,仲裁的全部或主要程序,包括立案、受理、審理到裁決、送達等都在網上進行。
103、“府院聯動”機制:政府與法院緊密合作、互聯互通、協調聯動的長效工作機制,解決破產企業處置過程中民生保障、社會穩定、財產接管、稅收申報、資產處置、金融協調、信用修復、打擊逃廢債、變更注銷、中介管理、費用保障等問題。
104、混合用地:同一塊土地或建筑物中有兩種以上的使用方式,如工業、倉儲、研發、辦公、商業、租賃等用途混合利用,并按照主導用途(每類土地用途上所建建筑面積占總建筑面積最大比例的用地)對應的用地性質,實行差別化供地(招標拍賣掛牌供地方式)。
105、點狀供地:通過散點或者帶狀供給建設用地,而其他周邊土地可以通過租賃、劃撥、托管等方式獲得。
106、彈性年期:結合產業生命周期,在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法定最高有償使用年限內,合理確定土地有償使用彈性年期。土地使用權人在每一年期屆滿達到準入協議繼續履約條件的,可繼續申請下一期土地使用權。
107、新型產業用地(M0):為適應創新型企業發展和創新人才的空間需求,用于研發、創意、設計、中試、檢測、無污染生產等環節及其配套設施的用地。
108、企業債券“直通車”機制:國務院辦公廳印發《2018年落實有關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實干成效明顯的地方名單及激勵措施》,明確從2019年起兩年之內,對北京市海淀區、上海市浦東新區、江蘇省蘇州市、安徽省亳州市、江西省萍鄉市、湖北省宜昌市、廣東省廣州市、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重慶市渝北區、四川省成都市等行政區域內企業申請企業債券實行“直通車”機制(企業直接向國家發展改革委申報,不需省級發展改革部門轉報)。
109、職業經理人:由企業董事會直接聘任,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素養,以經營管理企業為職業,運用其經營管理經驗和專業知識能力,為企業績效負責,承擔企業法人財產保值增值責任,并以此獲取相應報酬的專業經營管理者。職業經理人制度是國有資產的所有權和經營權分立的重要抓手,是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重要舉措。
110、非公有制經濟“兩個健康”:依法保護企業和企業家合法權益,進一步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和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健康成長。
111、減稅降費政策“直達快享”:融合運用網絡、熱線、政務服務場所等線上線下渠道,及時發布稅費優惠政策,深化大數據分析和應用,優化納稅人繳費人享受稅費優惠方式,幫助納稅人繳費人充分適用優惠政策、充分享受政策紅利和服務便利。
112、新時代穗商培養工程:由市委統戰部、市工商聯等10部門主辦,面向注冊地在廣州市范圍內的企業,每年公開選拔100名優秀年輕一代企業家,全面提升其政治力、領導力和洞察力,加強其理想信念教育,提高其創新能力和傳承能力。
113、“單打冠軍”企業:指長期專注于制造業領域細分市場,生產技術或工藝國際領先,單項產品市場占有率位居行業前列的企業。
114、獨角獸企業:成立時間不超過10年、估值超過10億美元的未上市創業公司。獨角獸企業是科技創新企業的典型代表,也是衡量一個國家或地區創新能力、創新活力和創新生態的重要標志。
115、信用增值:信用產品賦予信用價值,良好的信用將為個人、企業增加市場價值。
116、多方安全計算:主要研究無可信第三方情況下,如何安全地計算一個約定函數的問題,是電子選舉、門限簽名以及電子拍賣等諸多應用得以實施的密碼學基礎。
117、信易貸:以“信用+科技+普惠金融”為特色,依托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歸集的公共信用信息,結合大數據、智能風控等金融科技手段,為企業提供便利優惠的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