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堅持創新在現代化建設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強化科技自立自強戰略支撐,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經濟主戰場、面向國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全面服務科教興國、人才強國、創新驅動發展等國家戰略,完善創新體系,支撐引領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建設,提升廣州國際科技創新樞紐能級。
第一節 以“一區三城”為主陣地打造科技創新軸
優化提升科技創新布局,舉全市之力規劃建設以中新廣州知識城、南沙科學城為極點,鏈接廣州人工智能與數字經濟試驗區、廣州科學城、廣州國際生物島、天河智慧城、廣州大學城、白云湖數字科技城等關鍵節點的科技創新軸,串聯廣州三大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完善沿線產業規劃、基礎設施和生活配套,集聚國際一流的人才資源、科技基礎設施、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和科技型企業。
一、全力建設廣州人工智能與數字經濟試驗區
促進“一江兩岸三片區”良性互動,建設粵港澳大灣區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示范區,支撐國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創新發展試驗區和國家人工智能創新應用先導區建設。琶洲核心片區(含廣州大學城)依托人工智能與數字經濟省實驗室(廣州)、國家超級計算廣州中心等重大創新平臺和科技創新頭部企業,加快技術研發和產業導入,推動信息服務、人工智能、電子商務等跨越式發展,建成世界一流的數字經濟集聚區。魚珠片區加快建設國家級工業互聯網中心等信息基礎設施,促進人工智能、第五代移動通信網絡(5G)、區塊鏈13等新技術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打造以區塊鏈為特色的中國軟件名城示范區。廣州國際金融城片區著力推動新一代信息技術賦能現代服務業,大力發展數字金融、數字貿易14、數字創意等產業,建成金融科技15先行示范區。
二、高標準建設南沙科學城
立足建設百年科學城、國際一流科學城,以中科院明珠科學園為核心區,聚焦海洋、能源、空天、信息等領域,布局建設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前沿交叉研究平臺和高層次科研機構,打造粵港澳大灣區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主要承載區。面向海洋強國建設戰略需求,推動涉海大科學裝置建設,打造全球海洋科學與工程創新中心。攜手港澳集聚國際高端資源,打造粵港澳大灣區創新發展全球開放合作樞紐。
三、深入推進中新廣州知識城建設
全面實施中新廣州知識城總體發展規劃,加快匯聚知識型人才、發展知識型經濟,大力發展全球頂尖的生物制藥、集成電路、新能源汽車和納米科技產業,建設中新國際科技創新合作示范區、粵港澳大灣區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重要承載區。做強中新國際聯合研究院,建好中新國際智慧產業園、騰飛科技園和中國納米谷。建設知識城金融云谷,設立亞洲金融創新研究院,打造國際化金融創新資源聚集地。深化國家知識產權綜合改革試驗,建設知識產權服務園,舉辦國家級知識產權交易博覽會,形成粵港澳大灣區獨特的知識經濟平臺優勢和產業生態。
四、加快廣州科學城提質升級
面向生命科學、信息科學等優勢領域建設一批重大科技基礎設施,聯合頂級科研機構共建一批研發機構,布局一批高水平產業技術研發和轉化平臺,建成國際一流的中國智造中心。深化穗港澳在創業孵化、科技金融、成果轉化、國際技術轉讓等領域合作,構建最具創新活力的全鏈條孵化育成體系,打造國家級科技成果轉化基金集聚區。
第二節 加強戰略科技力量建設
積極對接國家戰略科技布局,錨定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國家和省實驗室等重大平臺建設,充分發揮現有國家重大科技創新平臺作用,組織大院大所大平臺在最迫切領域集中最優勢資源攻關,為打造服務全省、輻射華南、鏈接全球的戰略科技力量提供堅強的“硬科技”16支撐。
一、建設“1+2+4+4+N”戰略創新平臺體系17
匯聚國家戰略科技力量,提升創新基礎能力。建設以呼吸疾病領域國家實驗室、粵港澳大灣區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國家新型顯示技術創新中心為引領,以人類細胞譜系大科學研究設施、冷泉生態系統研究裝置、智能化動態寬域高超聲速風洞、極端海洋動態過程多尺度自主觀測科考設施等4個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和生物島、南方海洋科學與工程、人工智能與數字經濟、嶺南現代農業科學與技術等4個省實驗室為骨干,以多個高水平創新研究院為基礎的戰略創新平臺體系。建好鵬城國家實驗室廣州基地,爭取建設張江國家實驗室廣州基地,支持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科技資源共享服務平臺、省重點實驗室、粵港澳聯合實驗室建設發展,提高共享水平和使用效率。成建制、成體系、機構化引進國家級大院大所和頂尖高校在我市建設高水平創新研究院,依托產業集群創辦混合所有制產業技術研究院。
專欄3 “1+2+4+4+N”戰略創新平臺體系
二、打好關鍵核心技術攻堅戰
把提升原始創新能力擺在更加突出位置,落實科技強國行動綱要,積極參與國家和省重大科技專項,探索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新型舉國體制“廣州路徑”。實施人工智能、集成電路、生命健康、新能源、新材料、腦科學與類腦研究、深海等重點領域研發計劃,成體系解決核心基礎零部件、關鍵基礎材料、先進基礎工藝和產業技術基礎等“卡脖子”問題,力爭形成一批并跑、領跑的原創性研究成果。發展“5G+北斗”等軍民融合優勢產業,創建國家國防科技工業軍民融合創新示范基地。
三、強化基礎研究能力支撐
強化應用研究帶動,鼓勵自由探索,落實國家基礎研究十年行動方案,爭取國家在廣州布局若干基礎學科研究中心。對接國家和省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資助體系,持續參與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區域創新發展聯合基金和粵穗聯合基金建設。加大基礎研究財政投入力度,優化支出結構,對企業投入基礎研究實行稅收優惠,完善基礎研究投入多元化機制,推廣“市校(院)聯合資助項目”經驗,鼓勵社會以捐贈和建立基金等方式多渠道投入,形成持續穩定投入機制,逐步提高基礎研究經費支出占全社會研發經費支出比重。推動基礎研究與產業發展緊密結合,加大對數學、物理、化學及生命科學等前沿交叉學科的支持力度,強化材料、能源、健康等領域基礎研究。建立健全符合科學規律的評價體系和激勵機制,對基礎研究探索實行長周期評價,創造有利于基礎研究的良好科研生態。
第三節 培育壯大科技創新型企業
完善技術創新市場導向機制,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堅持科技創新型企業數量擴張與質量提升并舉、提高企業創新能力與壯大企業規模并重,推動產業鏈上中下游、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培育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科技創新型企業集群。
一、培育創新型龍頭企業
深化分層分類服務科技創新企業做強做優做大行動、高新技術企業樹標提質行動,壯大一批頭部科技企業。增強創新型龍頭企業引領帶動作用,促進各類創新要素向以龍頭企業為核心的創新鏈條集聚。支持企業參與國家、省、市重點領域研發計劃。鼓勵行業龍頭企業聯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行業上下游企業組建創新聯合體、搭建協同創新平臺,突破一批關鍵共性技術,提升行業整體技術水平。
二、提升科技型中小微企業競爭力
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業做大做強,培育眾多高成長性科技型中小微企業,發掘一批創新能力強、行業地位高的“隱形冠軍”企業18。鼓勵科技型中小微企業與行業龍頭企業協同創新,提升產業鏈專業化協作配套水平。采用創新產品推廣、貸款貼息、科技特派員19、共享科研儀器設備等方式,支持中小微企業技術創新和技術改造,推動創新型中小微企業成為創新重要發源地。
三、完善企業創新服務體系
實施更大力度的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等普惠性政策,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力度。立足“技術研發—產品想法—產品設計—產品生產—產品銷售”路徑,推動企業創新全鏈條服務體系提質增效。優化專業化孵化器和眾創空間布局,完善“眾創空間—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園”創新創業載體服務體系,用好舊廠房、舊物業等發展創新載體,推動孵化載體專業化資本化品牌化國際化發展。落實新型研發機構“負面清單”制度,支持新型研發機構開展體制機制創新,提升技術創新、成果轉化、孵化企業能力。打造新型共性技術平臺,解決跨行業跨領域關鍵共性技術問題。
第四節 建設全球人才創新創業高地
深入實施“廣聚英才計劃”,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全方位培養、引進、用好人才,形成“才源廣進”工作格局,充分發揮人才第一資源的作用,營造近悅遠來、拴心留人的人才發展環境。
一、匯聚“高精尖缺”人才
實施科技創新高層次人才引進和培養工程,培育造就更多國際一流的戰略科技人才、科技領軍人才、高層次人才和高水平創新團隊,培養具有國際競爭力的青年科技人才后備軍,支持設立博士后創新崗位。加強創新型、應用型、技能型人才培養,實施知識更新工程、技能提升行動,推行新型學徒制,培養更多高技能人才和大國工匠,壯大高水平工程師和復合型人才隊伍。加強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實施產業人才發展支持工程,完善重點產業急需緊缺人才政策。探索實施“機構化成建制”引才項目,注重依托重大科技任務和重大創新基地培養發現人才。提高人才綠卡含金量,出臺實施“穗歲平安”人才綜合服務保障政策20,提供教育醫療、住房保障等組合式服務,解決人才在穗工作、生活的后顧之憂。加大人才政策創新和宣傳力度,提高人才政策知曉度和覆蓋面,營造尊才尚新氛圍。
二、促進青年加快成長成才
堅持黨管青年原則,構建全面、系統、長效的青年發展政策體系,促進青年更好成長、更快發展,建設青年創新型城市。優化青年成長成才的法治環境,加快推進青年創新創業立法。擦亮廣州青年創新創業系列品牌,新建一批青年創新人才工作站,打造“人才基地+青年眾創空間”平臺體系,引導和支持各類市場主體建設青年創新創業平臺。深入實施“領頭雁”農村青年創業致富帶頭人培育工程,支持青年積極投身鄉村振興。
專欄4 “十四五”時期促進青年成長成才項目
三、建設海外人才高端創新平臺
把握全球人才流動新趨勢,加大海外引才力度,拓展引才視野和渠道。發揮中國海外人才交流大會等作用,為海外優秀創新人才在穗發展提供“一站式”對接服務平臺,引導海外高端人才、項目、資本加速匯聚。支持南沙粵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區、中新廣州知識城國際人才自由港等海外人才高端創新平臺建設。出臺支持外國院士等海外人才來穗創新創業若干政策,做好外籍人才引進、認定、使用、培養、評價、保障等全周期服務,切實解決海外人才在原始創新、技術研發、成果轉化等方面問題。實施更加開放便捷的境外人才引進和出入境管理制度,深化外籍人才永久居留積分試點21,探索開展技術移民試點,加強國際人才社區建設。支持南沙新區創建國際化人才特區,健全薪酬福利、子女教育、社會保障、稅收優惠等制度,為海外人才在穗工作提供具有國際競爭力和吸引力的環境。
四、激發人才創新創業創造活力
完善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健全以創新能力、質量、實效、貢獻為導向的科技人才評價體系,構建充分體現知識、技術等創新要素價值的收益分配機制。探索前沿技術、新業態、新職業職稱評價,開辟優秀人才職稱評定綠色通道,建立地方評價標準和職稱評審專業目錄。強化企業創新使用人才制度,探索人才“誰用誰評”機制,將人才認定權限交由企業,支持企業做大人才蓄水池。選好用好領軍人才和拔尖人才,推進團隊帶頭人全權負責制,賦予更大的用人權、用物權、經費使用權、技術路線決定權、內部機構設置權和人才舉薦權,優先保障經費和工作條件。全方位為科研人員松綁,拓展科技管理“綠色通道”。研究設立較大規模的人才創新創業基金,探索實施“人才投”“人才貸”“人才保”政策22。
五、優化創新創業創造生態
大力弘揚新時代科學家精神,強化科研誠信建設,健全科技倫理體系。依法保護企業家的財產權和創新收益,發揮企業家把握創新方向、凝聚人才、籌措資金等方面重要作用。推進創新創業創造向縱深發展,推廣廣州科學城國家“雙創”示范基地建設經驗,支持廣州國際科技創新城等申報國家“雙創”示范基地,提升各類“雙創”示范基地建設運營水平。倡導敬業、精益、專注、寬容失敗的創新創業文化,完善試錯容錯糾錯機制。弘揚科學精神和工匠精神,加強科學技術普及基地建設,廣泛開展科學普及活動,強化青少年科學興趣引導和培養,形成熱愛科學、崇尚創新的社會氛圍,提高全民科學素質。
第五節 創建科技體制機制改革先行區
圍繞創新鏈產業鏈人才鏈完善政策體系,出臺實施《廣州市科技創新條例》,營造良好創新生態環境。
一、深化科技領域“放管服”改革
改革重大科技項目立項和組織管理方式,給予科研單位和科研人員更多自主權,推行技術總師負責制,實行“揭榜掛帥”“賽馬”23等制度,實施“以賽代評”“以投代評”“包干制”24。整合財政科研投入體制,重點投向戰略性關鍵領域,改變部門分割、小而散的狀態。探索簡化科技項目經費使用管理,建立以信任為前提的頂尖戰略科學家負責制,擴大科技成果供給。健全創新激勵和保障機制,實行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的分配政策,完善科研人員職務發明成果權益分享機制,鼓勵高校和科研機構試點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提高科研人員收益分享比例。完善科技評價機制,優化科技獎勵項目。建立健全現代科研院所制度,對重點研究機構探索實施“一院(所)一策”,試行更加靈活的編制、崗位和薪酬等管理制度,并給予長期穩定支持。建立健全高等院校、科研機構、企業間創新資源自由有序流動機制。
二、加快協同創新和科技成果轉化
健全政產學研用深度融合的技術創新體系,加強關鍵共性基礎技術研發。鼓勵企業采取校企聯盟等形式與高校、科研機構開展創新合作。出臺科研成果就地產業化實施方案,支持華南技術轉移中心(廣州)、工信部制造業創新成果產業化試點(廣州)、廣州(國際)科技成果轉化天河基地做優做強,支持廣州民營科技園打造中國民營企業重大科技成果轉化平臺,建設黃埔硬科技創新先行區,推進環五山、環中大、環大學城科技成果轉化基地建設,共建珠三角國家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范區。優化市科技成果產業化引導基金運營方式,推動粵港澳大灣區科技成果轉化基金運營。實施國產技術市場化行動,落實并推動實施自主創新產品優先采購以及技術裝備首臺(套)、關鍵零部件和材料首批次、軟件首版次等應用激勵政策,提供多元化應用場景和體驗中心,推動國產技術和產品在應用中持續迭代升級。
三、打造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高地
實施知識產權強國戰略,實行嚴格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強化知識產權全鏈條保護,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和行政執法,完善仲裁、調解、公證和維權援助體系,健全知識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加大損害賠償力度。優化專利資助獎勵政策和考核評價機制,更好保護和激勵高價值專利,培育專利密集型產業。加快實施知識產權產品認定制度,推動知識產權價值實現。探索自主知識產權產品推廣應用新模式。推廣知識產權證券化試點,豐富知識產權證券化產品種類。加大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貼息力度和風險補償基金規模,鼓勵金融機構投資科技型輕資產企業,紓解企業知識產權產品產業化融資困難。加快建成中國(廣州)知識產權保護中心,提高廣州知識產權法院、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專利審查協作廣東中心等影響力。加強知識產權服務品牌機構培育,支持越秀、天河建設知識產權服務業集聚發展示范區,推動南沙自貿試驗區成為粵港澳大灣區知識產權服務高地。
四、構筑科技金融服務生態圈
集成打造科技金融25“智慧大腦”,推行“投貸聯動”26等科技金融服務模式,開展科技金融工作站27、科技金融特派員28試點,優化科技型中小企業信貸風險損失補償資金池29運營管理機制,打通科技金融服務“最后一公里”。優化廣州產業投資基金、科技創新發展資金、科技成果產業化引導基金等各類政府性投資基金使用,健全市級產業投資基金考核機制,建立覆蓋種子期投資、天使投資30、風險投資、并購重組投資的基金體系。大力發展創業投資和股權投資,培育引進一批知名頭部風投創投機構,打造國內標志性風投創投集聚區。建立科技企業上市后備數據庫,聯合證券交易所共建優質科技企業上市協調工作機制,支持廣東股權交易中心建設粵港澳大灣區“科技創新專板”。鼓勵保險機構為科技企業提供多方位保險支持。
五、深化國際科技開放合作
實施更加開放包容、互惠共享的國際科技合作戰略,更加主動融入全球創新網絡,主動發起和積極參與國際大科學計劃和大科學工程,完善中歐、中以、中新、中烏等國際科技合作平臺,吸引國際高端創新機構、跨國公司研發中心、國際科技組織落戶,鼓勵國際知名科研機構在穗聯合組建國際科技中心。發揮廣州駐硅谷、波士頓、特拉維夫等科技創新合作辦事處作用,推動在創新型國家和地區設立海外創新辦事處,對接當地創新資源和人才,吸引當地科技成果在廣州產業化。鼓勵科技園區和企業“走出去”,面向全球配置科技資源。擦亮《財富》全球科技論壇、中國創新創業大賽、廣州國際創新節、中國風險投資論壇等品牌,打造常態化全球科技活動交流中心、展示中心、交易中心,營造“要創業到廣州、要創新來廣州”良好氛圍。
注解:
13、區塊鏈:狹義來講,區塊鏈是一種按照時間順序連接數據存儲區塊從而形成一種鏈式數據結構,并以密碼學方式保證不可篡改和不可偽造的分布式賬本、互聯網公開賬本,其本質是計算機技術的新型運用模式。廣義來講,區塊鏈技術是利用塊鏈式數據結構來驗證與存儲數據、利用分布式節點共識算法來生成和更新數據、利用密碼學的方式保證數據傳輸和訪問的安全、利用由自動化腳本代碼組成的智能合約來編程和操作數據的一種全新的分布式基礎架構與計算范式。
14、數字貿易:以數字技術為內在驅動力,以信息通信網絡為主要交付形式,以服務和數據為主要標的的跨境交易活動,不僅包括傳統服務貿易的數字化轉型,而且涵蓋了數字技術催生的新模式新業態。
15、金融科技:利用大數據、區塊鏈、云計算、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創新傳統金融行業所提供的產品和服務,對金融市場以及金融服務業務供給產生重大影響的新興業務模式、新技術應用、新產品服務等,有利于提升效率并有效降低運營成本。
16、硬科技:基于科學發現和技術發明,經過長期研究積累形成的,具有較高技術門檻和明確的應用場景,能代表科技發展最先進水平、引領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對經濟社會發展具有重大支撐作用的關鍵核心技術。
17、“1+2+4+4+N”戰略創新平臺體系:“1”指呼吸疾病領域國家實驗室;“2”指粵港澳大灣區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國家新型顯示技術創新中心;第一個“4”指人類細胞譜系大科學研究設施、冷泉生態系統研究裝置、智能化動態寬域高超聲速風洞、極端海洋動態過程多尺度自主觀測科考設施等4個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第二個“4”指生物島、南方海洋科學與工程、人工智能與數字經濟、嶺南現代農業科學與技術等4個省實驗室;“N”指廣東粵港澳大灣區國家納米科技創新研究院、中國科學院力學研究所廣東空天科技研究院等多個高水平創新研究院。
18、“隱形冠軍”企業:長期專注某一細分行業產品的研發、生產和經營,具有較高市場份額和市場領袖地位的中小企業。
19、科技特派員:2018年,教育部、科技部和廣東省政府啟動并試點“省部企業科技特派員行動計劃”。指立足廣東產業發展需求,從國內外高等學校、科研院所中選拔,派駐到廣東省內相關企業、專業鎮、高新區、民營科技園區、產業轉移園區開展產學研結合工作的科技人員。
20、“穗歲平安”人才綜合服務保障政策:加強人才服務政策統籌力度,與專業社會機構合作,圍繞人才住房、健康醫療、子女入學、創新創業等方面需求實施一攬子綜合服務保障措施,并建立一體化人才服務工作體系。
21、外籍人才永久居留積分試點:專門針對境外人才長期居留和永久居留的便利政策,主要通過積分形式予以評估推薦,積分內容包括學歷、年齡、工種、在穗工作年限、納稅情況以及個人信用等。
22、“人才投”“人才貸”“人才保”政策:“人才投”是指把高層次人才視為一家規模更小、風險性和成長性更高的“企業”,并為其提供最優投入。“人才貸”是指在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前提下,專門用于高層次人才或者長期所在企業開展科技成果轉化和創新創業活動的無抵押、無擔保的信貸產品。“人才保”是指以高層次人才為依托,類似擔保,并為其提供相關投融資。
23、“揭榜掛帥”“賽馬”:“揭榜掛帥”制也稱“科技懸賞”制,是一種以科研成果來兌現的科研經費投入體制,一般是為了解決社會中特定領域的技術難題,由政府組織面向全社會開放的、專門征集科技創新成果的一種非周期性科研資助安排。“賽馬”制是科技創新領域在公開透明環境下,著眼于強化創先爭優的制度激勵與約束,既鼓勵先進,同時也鞭策后進。
24、“以賽代評”“以投代評”“包干制”:三者均為深化科技體制機制改革的類型。“以賽代評”是指通過與市場化結合,革新科技項目的評審制度,通過創新創業大賽方式向社會征集項目;“以投代評”是指通過投資機構認投方式征集項目;“包干制”主要側重科研經費使用的改革,是指確定科研經費總額,無需編制明細費用科目預算,讓科研人員從繁瑣的管理體系中解放出來,把更多精力投入到科研當中。
25、科技金融:通過創新財政科技投入方式,引導和促進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金融機構及創業投資等各類資本,創新金融產品,改進服務模式,搭建服務平臺,實現科技創新鏈條與金融資本鏈條的有機結合,為初創期到成熟期各發展階段的科技企業提供融資支持和金融服務的一系列政策和制度安排。
26、投貸聯動:主要是對中小科技企業,在風險投資機構評估、股權投資的基礎上,商業銀行以債權形式為企業提供融資支持,形成股權投資和銀行信貸之間的聯動融資模式。
27、科技金融工作站:主要開展科技金融服務,包括但不限于學習培訓、論壇講座、專家咨詢、項目路演、成果對接、科技金融服務網絡和投融資數據庫建設、科技企業信用體系建設等。
28、科技金融特派員:對科技金融理論、實踐相對熟悉,并樂意為科技型企業提供融資對接、金融咨詢輔導、人才引進等專業服務的人員。
29、科技型中小企業信貸風險損失補償資金池:為有效解決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引導和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科技型中小企業信貸支持力度,同時進一步創新財政支持科技創新方式和放大財政資金效用,廣州市于2015年探索成立了由多家合作銀行聯合為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科技信貸服務的科技型中小企業信貸風險損失補償資金池。
30、種子期投資、天使投資:兩者均為風險投資的形式,前者是指技術的醞釀與發明階段的投資,通常用來驗證其概念,該時期具有資金需求量較少、增值潛力大、風險性較大等特征;后者主要指具有一定資本的人士出資協助具有專門技術或獨特概念的原創項目或小型初創企業,進行一次性的前期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