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無線電臺(站)設置所需的電磁環境測試 | 無線電頻率、臺(站)設置使用審批 | 市工業和信息化委 | 《廣東省無線電管理條例》(廣東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56號) | 具有電磁環境測試資質的單位 | 申請人可按要求自行編制電磁環境測試報告,也可委托有關機構編制,審批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請人必須委托特定中介機構提供服務;保留審批部門現有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技術評估、評審 |
2 | 民用爆炸物品儲存倉庫建設項目設計(咨詢) | 民用爆炸物品銷售許可 | 市工業和信息化委 | 注:審批工作中要求申請人提供民用爆炸物品儲存倉庫建設項目設計(咨詢)報告 | 具有甲級資質的民用爆炸物品設計(咨詢)單位 | 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民用爆炸物品儲存倉庫建設項目設計(咨詢)報告;審批部門完善審批標準,依法對民用爆炸物品銷售條件安全評價報告開展審查 |
3 | 無線電臺(站)設置所需的電磁環境測試 | 無線電臺(站)的設置使用和呼號指配審批 | 市工業和信息化委 | 《廣東省無線電管理條例》(2014修正) | 具有電磁環境測試資質的單位 | 申請人可按要求自行編制電磁環境測試報告,也可委托有關機構編制,審批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請人必須委托特定中介機構提供服務;保留審批部門現有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技術評估、評審 |